为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引导各类人才为新一轮振兴发展贡献力量,丹东市人才办研究出台了《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和管理办法》,并在全市开展首批丹东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围绕人才强市战略目标,着眼于业务精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着力将我市各行业各领域业务能力突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研究成果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荐上去,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造就一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为不断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推荐申报对象
推荐申报对象见《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和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章评选的对象与条件”。
三、推荐申报办法和程序
丹东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工作在丹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才办组织实施。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和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也可以由上级组织直接提名。主要工作程序包括:资格初审、推荐报名、综合评审、组织审批、人选公示和命名表彰。
推荐申报工作的重点要做好“资格初审”和“推荐报名”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推荐人选填写《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呈报表》(电子版)。对推荐人选要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制作《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确定推荐名单和顺序,形成《推荐人选资格初审情况报告》,报市人才办。由市人才办研究汇总后,报丹东市人才办。
四、有关要求
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评选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全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一要坚持客观公正,在政治上可靠前提下,以专业技术水平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防止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特别要注意把在一线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专家推荐上来。
二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三要提高工作透明度,扩大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范围,拓宽选人视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要按期申报,在5月23日前,将《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呈报表》、《丹东市市级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名册》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式四份,《推荐人选资格初审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一份报市人才办(市政府大楼712室),联系电话:7145069。《呈报表》和《推荐人选名册》要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dgsr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