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越入他国水域捕捞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做好街道制止越入他国水域捕捞工作,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新兴街道办事处制止非法越界捕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俊波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姜晓波 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
万忠家 街道办事处副书记
范淑芬 街道办事处纪检书记
于丰年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万玉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张贵琦、王青云、连旭东、王学惠、李世平、唐艳、战励、潘琴、孙甍霞、李淑叶、陶崇伟、黄桂东、吴奎生、赵永才、范洪新、杨福有、宁军、于忠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产站,办公室主任由于丰年兼任,副主任由杨福有担任,成员由水产站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各阶段情况汇总、工作协调、组织督导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7561137。
二、工作目标
各居委会、有关职能部门在渔船管控工作中,制止越界捕捞,避免发生涉外事件,对于保证海上安全生产,保护广大渔船民生命安全,减少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创造和谐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作措施
1、伏季休渔期间要召开渔船民组教大会,向渔船民宣传制止越界捕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参与组织渔船到他国海域捕捞作业。发放《制止越界捕捞告知书》,签订《不越入他国海域捕捞承诺书》。休渔期间,加大对运送渔货物船只的打击处罚力度,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2、公安边防派出所负责对曾经有越捕行为的船主进行有关制捕约谈,街道机关及居委会渔船包保责任人要对辖区内的船主进行制捕约谈,做好约谈记录。
3、继续落实好渔船包保责任制,包保责任人随时掌握包保渔船的动向。在与渔船主联系中,明确告知不准参与组织渔船进入他国海域捕捞作业,并做好记录。
4、对于已发生的渔船越入他国海域捕捞情况,街道立即组织公安、边防、及包保责任人第一时间实行召回,要求渔船必须立即撤出他国海域。
5、加大对越捕船只的打击处罚力度。对查证属实的有证越捕船只,市海洋与渔业局将申请丹东取消燃油补贴,并吊销船只的各种证件;属于“三无”渔船,市海洋与渔业局坚决予以没收;市公安边防大队负责追究越捕船员、船长、船主法律责任。
6、加强信息报送。机关、居委会渔船包保责任人发现有重大越捕苗条情况的,要及时向街道水产站、公安边防派出所报送信息。
新兴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