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 | 资格类别 | 设定依据 | 认定办法 |
1 | 焊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规定、程序及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理论与实际操作双项考核,对鉴定合格者办法相应等级职种(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
2 | 电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
3 | 锅炉操作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组合机床操作工等2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0〕14号) | |
4 | 工具钳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锁具修理工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4号) | |
5 | 车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
6 | 汽车维修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式烹调师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62号) | |
7 | 摩托车修理工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第三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2〕1号) | |
8 | 美容师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 |
9 | 美发师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船舶管系工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6号) | |
10 | 养老护理员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养老护理员等四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04号) | |
11 | 中式烹调师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 《关于印发平版制版工等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3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式烹调师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62号) | |
12 | 中式面点师 | 丹东市东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水平评价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