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港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具体要求和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我镇辖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力度,保障2017年我镇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管理有效顺利实施,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安全发展的原则,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贯穿于全镇总体发展战略和总体布局,把握安全生产的客观运行规律,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隐患整改”上下功夫,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有效规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部门,主管领导是安全生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指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三、继续在全镇各村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签状率要达到100%。
四、自上而下层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凡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配备率要达到100%,从而形成安全生产网络互动,“中心前移,关口下移”的新格局。
五、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两节”、“两会”等活动为有利契机,开展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电力、特种设备、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好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活动,加大安监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动员和组织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决定、规章及通知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政府将聘请专家为全镇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进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意见》进行讲解培训。
六、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特种人员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特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
七、镇安委会每月都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镇相关部门人员每月都要深入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跟踪抽查,发现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或整顿,杜绝各类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八、镇安委会和安监站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各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实行监督和考核、量化分值为100分。考核分三个档次,考核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和先进村”,考核分数在89分的为“安全生产达标单位”,考核分数79分的为未达标单位。
九、各企业要认真制定《应急安全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消防及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好应急救援演练。演练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实地演练的文字及影像资料。
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镇安监站认真对照东港市安委会下发的相关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文件的汇总存档、上报工作,随时迎接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确保我镇 2017年安全生产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