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年,我市仅就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起诉就达到780起(2017年1月1日到5月25日,就达到了645起)。2016年以来,截至今年5月25日,在酒驾整治中,共查处515人次,醉驾16人次,行政拘留241人,可以说,交通整治每天都在行动。
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我市“非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行动”也是一直在进行的,仅5月25日上午,就查扣12辆非法电动三轮车。因个别电动车车主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车是我自己代步使用,也不拉客,可以不用什么手续随便跑。经交警部门确认,以两轮电动车为例,包含三轮、四轮车,大部分都已经被鉴定为机动车。因此,既然是机动车,那就得有证、有牌才能上道行驶,才符合交通法的规定,也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违法。如果你再载客,那就是非法营运了。在此希望这些车主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应当自觉停止自己的违法行为。
另外,针对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信号灯的问题,我市交警大队早、晚各加班1小时,开展集中整治。每位交警都配有哨子,提醒过往群众,文明交通,在不被别人伤害的同时,也不给他人驾驶带来安全隐患。同时,经过调研,市交警部门也多次对拥堵路段信号灯进行了整改,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平时所期望的交通自由应该是在不妨碍他人合法权利的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追求个人交通最大便利化,但前提必须是在合法的范围内。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大自然有自己的物竞天择,人类也必须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大家都在规范要求内出行,与人方便,与已才会安全自由,整个交通环境才会和谐有序。否则你一味强求的交通自由就是建立在他人不自由的基础上的,是以牺牲他人出行自由的权利为代价的,最终出了事故都无什么自由可言了。
所以,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车辆的增多,“为了安全你我他,文明交通出行”不仅是城市形象的名片,也是百姓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一个人的素质和修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