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介绍
[概况]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年10月10日成立,为市公管办管理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4 名,设1名主任,2名副主任,主任由市公管办副主任李庆奎同志兼任,2名副主任(副科级)由原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仲鑫维、宫兆祥担任。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将现有的交易机构进行整合,整合的基本原则:一是资产、编制随着职能走,人员、经费随着编制走;二是划转人员保留原身份不变。其中:
1、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 名保持不变,整体划入。
2、市住建局下属的招投标办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国有(国有控股)集体资源交易职能划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将市财政局下属的产权交易中心成建制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 名,人员超编运行,自然减员。
为便于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挂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牌子。
交易中心内设办公室、招标科、验收科、工程科、货物科、产权交易科6个科室。
[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有关规则、运行程序和管理规范;负责公关资源交易平台网络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开展交易活动,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交易场所、规范的操作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纠纷、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主要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全年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规范采购行为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重服务、重效率、重规范”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7年6月12日,我中心共完成采购项目263个,其中:工程类3个、货物类260个。采购预算金额6441.81元,实际采购金额5424.92万元,节约资金1016.89万元,节支率15.78%。其中: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485.7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80.42万元,节约资金5.32万元,节支率1.1%;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为5956.0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944.5万元,节约资金1011.57万元,节支率16.98%。
[加强学习教育,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今年以来,我中心坚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共集中学习18次、组织党课1次、专题学习讨论1次。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后,我们组织了认真的讨论和学习,根据《条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配合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招投标业务流程的梳理修订工作,进一步明晰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每个交易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规范操作规程。
[积极探索,提高平台建设]
创新招标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在丹东地区率先研究开发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发布标书、网上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网上抽取专家和网上电子辅助评标新模式,实现由传统招投标模式向现代招投标模式的转变。目前正在研发网上发布公告软件系统,有望2018年投入使用。
[加强宣传,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影响力]
为了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影响力,交易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宣传力度:一是改善交易平台服务环境。保持开评标室明亮洁净,通过采取制度规定上墙、设置醒目的区域标识标牌、楼层平面图指引、LED显示屏等措施,从细节处彰显服务理念。二是提升交易平台文化建设。利用单位橱窗、展板、露台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充分宣传十八大精神、积极展示我中心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及市委工作思路的举措、职工精神面貌,对外宣传东港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重大举措和交易中心职能职责等。三是在《东港通讯》、东港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以新闻、图片等方式宣传交易中心相关制度,报道典型交易项目,宣传交易平台操作规范和交易成果。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阳光操作]
政府采购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一直把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从制度层面上接受监察、财政的监督,包括采购制度的制订、采购方式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等;其次是接受供应商和采购单位的监督,对他们提出的质疑投诉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最后是对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程序、办法、所有招投标信息、中标结果均在东港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最大范围地让社会各界知情并参与监督执行,增大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
2017年6月12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