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的阶段性交通大整治,经过街巷,明显感觉到我市交通环境有了大幅提升。在交通整治日渐深入人心的同时,大家更应当借机养成常态化的良好交通习惯,这不仅为了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更是为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城市的和谐健康发展。要杜绝以下十类交通违法行为习惯性反弹。
1.机动车无停车泊位乱停车、乱占道。主要包括占用人行道、盲道、临街门市前乱停车、人不在车内的停放、人在车内的临时停车、乱停靠上下客、施划停车泊位处乱停乱放行为、占有公交车专用停车位、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2.机动车乱变道、乱鸣号。主要包括遇排队加塞、实线变道、强行变道、连续变道、禁鸣区域鸣号、道路上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号等违法行为。
3.机动车非法营运。在继续巩固机动三轮四轮车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决取缔各类机动车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
4.机动车涉牌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临时号牌过期、污损遮挡号牌、假套牌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逆向行驶、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滞留路口、闯红灯、超越停车线、在人行道或网格线停车等候、闯单行道、占用对向车道逆行抢道、路口不减速让行、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等违法行为。
6.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7.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斑马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8.酒后驾车及“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
9.摊贩及门市经营者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进行经营活动。占用道路或道路设施设置的广告牌、匾及其它非法装置。
10.道路、道路设施、路口设置、建筑物等影响交通畅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