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丹东港大东港区南2#散杂货泊位工程项目的用海申请,该项目是为了增加港口吞吐能力,提高港口竞争力而建设的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项目用海“属地受理、逐级上报”的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现对该用海项目做如下受理公示:
1、申请人:丹东港集团有限公司
2、申请海域位置:位于丹东港大东港区,东沟一港池北侧
3、用海面积:10.2180公顷
4、用海范围(CGCS2000):
坐标点1-2-3-4-1
透水构筑物 面积:1.8814公顷 | ||
1 | E124°08′59.019″ | N39°49′16.721″ |
2 | E124°09′05.552″ | N39°49′09.251″ |
3 | E124°09′07.953″ | N39°49′10.501″ |
4 | E124°09′01.250″ | N39°49′17.988″ |
坐标点1-5-6-2-1
港池 面积:8.3366公顷 | ||
1 | E124°08′59.019″ | N39°49′16.721″ |
5 | E124°08′48.550″ | N39°49′11.236″ |
6 | E124°08′55.093″ | N39°49′03.810″ |
2 | E124°09′05.552″ | N39°49′09.251″ |
5、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及港池
6、用海性质:经营性
7、用海期限:50年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项目用海存有异议,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7124310;电子邮箱:haiyangke@tom.com;通信地址: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东港市东港路126号,邮政编码:118300)。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