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丹东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审批行为、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全街道经济建设、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为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向社会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三)有利监督原则。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既要便民人民群众知情,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必须从实际出发,突出街道特色,简洁明了,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于 坤
副组长:王 娟
成员:吴道刚、梁海霞、 徐君利、冯淑芳、赵世福、高长斌、程显宽、汪长胜、刘乃岳、尹晓旭、周相君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吴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
新城街道政务公开包括:政府决策及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督查工作的公开;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章程制度、程序办法、办理时限和结果;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活动。
(一)公开的事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本街道各职能科室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3、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大重要事项和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4、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5、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6、监督投诉办法。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办法等。
7、其他要求公开的事项。
(二)不得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以不公开为条件取得的信息。
3、与刑事及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诉讼公平、公正或执法活动的信息。
4、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信息。
五、公开形式
按照规范有序,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公开。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实行对全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和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宣传活动、座谈会、宣传资料以及其他形式进行公开。实行对部分单位和特定人群公开的,可通过政策咨询会、听证会、新闻发布、政务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新城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宣传发布媒体由街道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收集整理的内容由机关各科室提供。
(二)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科室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工作。要按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履行职能,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出现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