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港市政府批准,原海域使用权人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将其作为水产养殖示范基地的一宗浅海移交给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批程序要求,现做如下公示:
一、海域使用权人:由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变更为东港市水产经贸公司。
二、海域位置:位于菩萨庙镇园山岛西南约6.2海里处,西临丹东海洋红港务有限公司养殖浅海,东临丹东市水产研究所养殖试验基地。
三、界址点坐标及面积:
1、39°39′00.000″N 123°32′08.160″E
2、39°39′00.000″N 123°33′23.760″E
3、39°40′00.000″N 123°33′23.760″E
4、39°40′00.000″N 123°32′08.160″E
面积:333.4980公顷
四、用海类型:渔业用海
五、使用期限:5年
六、用海性质:经营性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本用海项目存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8月22日期间以电话、信函、亲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联系电话7124310;电子邮箱:haiyangke@tom.com;通信地址: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管理科(东港市东港路126号,邮政编码:118300)。
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