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港市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项目在獐岛岛上原蓄水池接层(新建)加压泵房1座,面积为128平方米,并对原有泵房进行维修改造;在北井子镇徐坨村水厂增加滤水设备1套;敷设供水管网27578米,管材采用PE管,管径为DN32-DN200不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49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13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8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港市新兴区人民大街65号6楼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港招标部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7)近三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8)公告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没有提供原件和资料不全者将谢绝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8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文件递交至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东港市黄海大街25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港市农村改水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4258185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415-7520789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