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港市乡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东港市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丹东市和《中共东港市委 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对我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服务行业燃煤锅炉调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8月31日前,淘汰我市建成区服务行业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
二、淘汰范围
东港市城市建成区内。
三、替代原则
采用电、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或采取外购热水等措施替代燃煤。
四、拆除数量
经初步统计,我市建成区内共有服务行业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单位19家,锅炉总计22台,按照锅炉使用年限并参照丹东市补贴标准,拆除锅炉预计需补贴资金104万元。实际工作中出现统计遗漏的,均按本方案执行。
五、政策措施
为保证洗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顺利推进,参照《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传〔2016〕34号)中的补贴标准,市政府将对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实施鼓励政策,对未按期淘汰的强制拆除。
(一)现有待淘汰洗浴燃煤锅炉在2017年8月31日前拆除淘汰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每蒸吨补贴7万元,使用年限在5-10年每蒸吨补贴6万元,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每蒸吨补贴5万元。
(二)现有待淘汰洗浴燃煤锅炉2017年8月31日不能按期淘汰的不予补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强制拆除淘汰。
(三)现有待淘汰洗浴燃煤锅炉是指201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2017年1月1日以后建成的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否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四)锅炉使用时限、锅炉吨位的证明材料以锅炉制造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锅炉购销合同、锅炉铭牌的日期为准。其证明材料由业主提供,无法提供锅炉使用时间证明材料的按10年以上计算,无法提供锅炉吨位证明材料的按0.1蒸吨计算。
(五)补贴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
(六)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是市环保、财政部门要对按要求淘汰的燃煤锅炉建立档案并核算每台锅炉的补贴金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财政等部门对淘汰燃煤锅炉项目档案及现场进行核查后拨付。
(七)补贴资金领取方式是业主在燃煤锅炉淘汰完成后,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工作组验收合格后,由环保、财政部门联合出具证明,业主携带验收合格文件及证明领取补助资金。
(八)对于一炉双用(供暖兼供热水)燃煤锅炉拆除,可通过与供热管网联网解决,也可采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未解决期间,燃煤锅炉在非供暖期禁止使用,采取外购热水等清洁方式为浴池供热水。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督查室、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东港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予以督办、协调调度和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
七、责任分工
淘汰洗浴燃煤锅炉是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因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洗浴燃煤锅炉淘汰拆除工作。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市政府督查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办。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新源热力对具备联网条件、有联网意向的一炉双用(供暖兼供热水)燃煤锅炉进行联网;协调华能电厂等热源供应单位,做好洗浴燃煤锅炉淘汰后的热水供应保障工作。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该方案内的特种设备监管范围内锅炉不予进行特种设备技术检验,并按要求依法处理;负责对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提出吊销建议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市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洗浴燃煤锅炉淘汰所需补助资金。
(六)市环保局负责对拆除小锅炉情况进行调度统计和督办,并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及各成员单位;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做好处罚等相关工作。
(七)市公安局负责洗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维稳和治安保障,指导各属地公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东港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小锅炉拆除的配合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洗浴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指定具体牵头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统计,于每月5日前报市环保局。
(二)保障资金。市财政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洗浴燃煤锅炉淘汰所需的补助资金。
(三)强化监督管理。企业洗浴燃煤锅炉淘汰后,原则上要外购热水,若有特殊需要,要经批准后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锅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与淘汰的燃煤锅炉一并建档保存。
(四)做好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业主充分了解燃煤小锅炉拆除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拆除工作滞后、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实施严厉处罚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为小锅炉拆除工作营造好氛围。
附件:东港市建成区10吨及以下洗浴燃煤锅炉淘汰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