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辽宁省东港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chengdu1688.com  市委 市人大 市政府 市政协 
首页 > 政务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新闻详细
丹东大孤山经济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或作者:大孤山经济区  发布日期:2017/9/18 14:43: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园区工业生产布局,规范标准化厂房管理,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入驻标准化厂房,加快产业集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推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准入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二条申请入驻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项目产业方向为精密加工、纺织服装、电子、食品加工、仪器仪表等产业及配套的相关产业。

 2.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企业依法在大孤山经济区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4.企业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依法纳税。

 第三条企业入驻审批程序

 1.提出申请:拟入驻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建议书)等相关材料,由经济区招商局进行洽谈,履行相应的报备和审批程序。

 2.签订协议:项目审批通过后,入驻企业凭新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经济区管委会签订入驻协议书,各方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和享有相关的权利。

 第三章 厂房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租金标准

 1.标准化厂房租金基准价按建筑面积计算,原则上企业租赁每栋楼实现年度税收最低标准为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租金为8元/平方米/月;200万元以上的,租金为7元/平方米/月;300万元以上的,租金为6元/平方米/月;500万元以上的,租金为5元/平方米/月;1000万元以上的,免收租金。

 2.企业出口退税部分不纳入税收标准。

 3.综合服务楼(宿舍和食堂)租金为5元/平方米/月。

 4.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企业、重大项目等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确定。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标准化厂房现状,如需建设必要辅助设施,须征得经济区管委会同意。厂房租赁协议签订后,承租方在入驻前应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不少于年租金的20%。协议到期后全额退还。

 第六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最短为一年,厂房续租需在上一年使用期满前两个月内提出申请,三年内原企业享有直接承租权,三年后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租金支付方式

 厂房租金原则上每年交纳一次。首次费用采取先签订协议并交齐各项费用再交厂房的流程进行,以后每年厂房租金在使用期开始3个月内交清。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均由企业自行负担。

 第八条出售政策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可以购买标准化厂房,出售价格以当期资产评估价格(含土地)为基准,综合考虑企业税收贡献度,协商确定。购买标准化厂房,原则上一次付清购置款。

 第四章管理机制

 第九条日常管理

 1.经济区企业服务中心(园区办)负责协议执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入驻企业厂房租金征缴;服务入驻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等。

 2.入驻标准化厂房的企业,须服从经济区管委会或其委托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仅适用入驻丹东大孤山经济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的企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的《丹东大孤山经济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相关栏目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图文
公益广告
返回顶部
网站导航 | 网上办公 | 网上办事 | 我要投稿 | 联系我们
中国政府网 辽宁省政府 丹东市政府 新华网 人民网 光明网 百度 凤凰网 新浪 网易 CCTV 东港新闻网 小城东港 东港贴吧 东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版权所有: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东港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公室 辽ICP备11019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