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根据东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港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委〔2017〕12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化我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行业检查、街道督查等活动,全面摸清我街道安全风险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底数,全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好基础。
三、检查范围
街道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氨制冷、金属冶炼、消防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宁校良任组长,副主任刘志彤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安监站站长郭忠良兼任,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以及《关于印发大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台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全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以及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这四项工作均要达到100%,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行业检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并针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安全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三)政府督查。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进行全覆盖。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阶段工作安排,适时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都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街道办事处督查三种方式开展并及时汇总通报相关情况。
第一阶段(7月)。以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主要目标。各社区(村)、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要细化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广泛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我街道制定实施的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对关键行业领域、关键场所、关键部位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采取限期整改、停产停工等强制措施。
第二阶段(8月至9月)。各社区(村)、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突出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地梯次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以做好节前年底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目标。各社区(村)、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年底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氨制冷、金属冶炼、消防等“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各社区(村)、企业、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及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各阶段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准对策措施,及时治理纠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执法。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治理。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单位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五)严肃追责。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社区(村)、企业、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于8月1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报街道安监站,并同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第三个阶段末期,要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