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2017年上半年东港市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悬浮颗粒物(PM10)半年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半年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半年平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半年平均值30微克/立方米,半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可吸入悬浮颗粒物超标天数为1天,细颗粒物(PM2.5)超标天数为3天。
上半年有效降水13次,pH值范围为6.9~7.4,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铁甲水库的重要功能为饮用水源,因此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监测项目包括两部分共61项指标,其中28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由东港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完成监测;33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优选特定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完成监测。根据丹东、东港两级环保监测部门截至目前的监测情况表明,铁甲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三、交通噪声质量
2017年对东港城区5条主要干线、10处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干线总长度26.06公里,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8分贝,达到交通噪声标准,平均车流量昼间为1619辆/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