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17〕15号)要求,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以下简称河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恢复河库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乡镇概况
1、长安镇位于东港市北部,铁甲水库上游,东距丹东市35公里,南距东港市34公里,分别位于东港市汤池镇,十字街镇,合隆镇,凤城市边门镇接壤,总面积1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5万亩,主要农业作物以玉米为主,粮食总产值1.1万吨;森林面积19.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0%。全镇辖7个行政村,81个村民组,总户数4617户,合计总人口1.45万人;全镇内有小(Ⅱ)型水库一座(黄岗水库)。
二、流域分布
本辖区内都属于柳林河流域,包括蒋家堡子河、红石河、广老河、边仗沟河、杨家河、佛爷岭河6条主要河流。无跨乡镇河道。柳林河流域有水库1座,是黄岗水库;鱼池、坑塘36处。
三、组织体系
(一)河长设置
依据《东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河流管理和保护实际情况,我镇河长制组织体系由镇级总河长、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村级河道管理员、保洁员组成。
1、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祝冶平、镇长李茂秋担任。
2、镇级河长:
党委副书记吕永喜担任佛爷岭河河长;
纪委书记张洪州担任边仗沟河河长;
副镇长丛培富担任广老河、黄岗水库河库长;
副镇长杨洋担任杨家河河长;
副镇长衣春平担任蒋家堡子河河长;
组织委员葛立东担任红石河河长;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河库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质达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1)镇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河库管理工作负监管主体责任。协助市级河长开展日常河库管理工作,督促村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履职尽责。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制定河道管护制度,落实河道管护方案,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实现“一河一策”;落实河道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范围,做到“一河一人”。
(2)村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段的河道管理负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的河库清洁和绿化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河库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乱侵占毁坏等行为的制止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职责
我镇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实行“市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水下岸上同步治理,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的原则。乡镇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工作职责如下:
1.水利服务站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提出河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4)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取土,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和破坏河道治理。
(5)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
(6)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7)采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生态恢复、能力建设等综合保护措施,恢复稳定的水生生物链,生态廊道全线贯通,生态带格局基本形成。
(8)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和人员,实行河库动态监管。
(9)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2.镇环保办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结合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2)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3)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农村向河道弃置垃圾问题。
(4)依法查处水污染案件。
5.林业站
(1)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及时办理河库阻水林砍
伐手续。
(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河库管理范围内核
发林权证。
(3)推广板栗等经济林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防止有毒
农药污染水源。
9.派出所
(1)严禁以各种名义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建筑物,损毁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水文监测、测量等公共设施,非法采砂、采矿,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上述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2)严厉打击涉河涉库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排污、捕捞、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库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10.财政所
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设备及运行经费。
11.村委会
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不跨界河库塘的管护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制度
1.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在2017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2017年12月底前,公布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流域河长,和镇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名单。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2017年9月开始,镇级每年至少应分别召开一次总河长会议,召开一次河长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组织、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河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河长适时组织召开。
3.组建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8月底前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逐级报送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前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开展河长制工作。
(二)制定考核办法及工作制度
镇级要根据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各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考核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1.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由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考核工作由河长(或委托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河长制办公室应对各相关部门考核工作实施监督。
2.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主要包括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及报送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等。
(三)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
2018年3月底前,镇级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市负责制定重点跨镇河库的“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其它河库由乡镇制定。
我镇需要制定“一河一策”河流有:佛爷岭河、杨家河、红石河、蒋家堡河、广老河、边仗沟河。
(四)实施监督考核
1.推进阶段考核。2018年6月底前,由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村委会等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2.实施阶段考核。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开展实施阶段考核。具体包括总河长对河长,河长对所负责水系的村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河长制办公室对村委会、河管员、保洁员等考核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各单位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统筹落实资金。镇政府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养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河道管护投入机制。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必须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主动担当、尽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四)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加大监督宣传。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宣传河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团、进村组、进农户。积极营造河库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