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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土坎镇2017年灭蚊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或作者:黄土坎镇  发布日期:2017/9/19 16:20:38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灭蚊蝇工作,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给我镇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舒适、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巩固我镇辖区内灭蝇达标成果。根据东港市爱卫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从4月1日开始,在我镇辖区内集中开展灭蚊蝇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卫生问题,认真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切实降低我镇高峰期蚊蝇密度,控制和减少蚊蝇传染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统一灭蚊蝇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黄土坎镇统一灭蚊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大鹏 (副镇长)

副组长:宋囯江 (卫生助理)

成  员:杨媛娜(宣传委员)

张玉娟(综治委员)

张  兴 (财政所所长)

戴景诗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于国富 (林业站长)

宋蔼丹(派出所所长)
邹  阳(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海峰(村建助理)

13个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宋囯江担任。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灭蚊蝇方案的制定、宣传发动、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联系电话:6681078。

三、职责分工

1、镇财政所、林业站负责喷药消杀绿化带、树林、旱厕、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点)、果皮箱等,药品由镇政府采购办提供。

2、集贸市场、商业网点由主办单位负责,镇工商所督促实施。

3、旅店、餐饮业、公共场所由业户负责,食品药品监督负责督促实施。

4、医院、学校、幼儿园由单位自行解决,镇卫生办、教育办督促实施。

5、木材加工厂和储木场由本单位负责,林业站负责督促实施。

6、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花坛、草坪、建筑物等由单位自行负责。

7、废品收购站自行解决,镇派出所负责督促实施。

8、灭蚊宣传工作由镇宣传办负责,资料由镇卫生办提供。

四、技术措施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以治理环境为主,以化学防治为辅的原则,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做好灭蚊蝇工作:

1、全面治理蚊蝇滋生地。结合第29个爱国卫生清洁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长期积存的垃圾,清理室外废弃的器皿和废旧轮胎;修复破损的下水道和污水管网,保证污水排放通畅;疏通排水沟渠,治理各类积水。

2、进一步完善蚊蝇防制设施。建筑物与室外相通的地方安装防蚊蝇门帘、纱窗、风幕机等;无外包装主副食品的摆台、案板有纱罩。

3、外环境用药需避开雨天,用药次数可视蚊蝇密度变化情况而定。草坪、花坛、树墙、公共绿地、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点)、果皮箱、居民楼的垃圾通道、地沟、下水道口等外环境制药由卫生办通知,统一时间进行。内环境制药由各村,各单位及居民自行安排,要多次消杀。

4、对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车站、饭旅店、旱厕、居民楼道采取滞留喷洒措施。

5、对不宜采用滞留喷洒的居室,选用合格的电子蚊香、纸浆蚊香、气雾罐、粘蝇纸、蚊拍、蝇拍及纱窗、蚊帐等控制和消灭入室蚊蝇,但要注意通风和防火。

五、资金及药品来源

根据《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办法》要求,除四害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镇公共区域所需药品、工具和人工费由镇财政承担,其它区域由受益者承担。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灭蚊蝇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层层建立灭蚊蝇指挥机构,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方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灭蚊蝇工作任务。

2、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灭蚊蝇是一项大规模的群众性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镇宣传办要加大宣传力度,把灭蚊蝇活动的意义、要求、标准和技术方法,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灭蚊蝇期间,镇宣传办要搞好跟踪报道。

3、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狠抓落实,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不留死角。镇卫生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成绩突出的村、单位要进行通报表扬;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4、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及时报镇卫生办。

黄土坎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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