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发﹝2017〕15号)要求,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以下简称河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河库管理保护,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有效恢复河库健康生命,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五四农场概况
东港市五四农场成立于1963年,是一家以水稻种植和水产养殖为主产业的中型国有农垦企业。农场下辖4个农场分场,现有人口5835人,职工1702人,其中在职职工872人、离退休职工830人,机关、分场管理干部52人。全场总面积43.16平方公里,其中水田面积1.8525万亩、港湾养殖面积1.2万亩、滩涂面积1.545万亩、浅滩面积1.2万亩。场内有方塘一座,区域内河流干沟5条,支沟10条,排涝总面积3.361万亩。灌溉渠道干渠12条,支渠45条。
二、河流情况
1、河道情况
本辖区内现有河道5条(末端在本辖区内),其中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4条,分别是广河沟(2公里)、小二道沟(1公里)、卵石沟(1公里)、浅塘沟(1.2公里)。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1条,即赵氏沟(0.4公里)。
2、渠道情况
本辖区内水田均是提水灌溉,主要上水渠道12条。
3、库塘情况
本辖区内有一座方塘。
三、流域分布
1、水系分布
本辖区内现有跨乡镇河道有5条,分别是广河沟、小二道沟、卵石沟、浅塘沟、赵氏沟。
2、库塘分布
本辖区内有方塘一座,位于窟窿山分场六排大棚区,占地面积为14.02亩。
四、组织体系
(一)河长设置
依据《东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场河流管理和保护实际情况,我场河长制组织体系由场级总河长、场级河长、分场级河长,分场级河道管理员、保洁员组成。
1、总河长由场长王仁增担任。
2、场级河长:
党委副书记栾晓峰担任赵氏沟河长;
纪委书记高军担任浅塘沟河长;
副场长于长胜担任小二道沟河长;
副场长牛平担任卵石沟河长;
副场长丛卓林担任广河沟河长。
3、分场级河长由分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担任
临海分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曹贵山担任广河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河长;
窟窿山分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李仁成担任小二道沟、卵石沟、方塘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河长;
小寺分场党支部书记、场长孙成军担任浅塘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河长;
赵氏沟分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王宏毅担任赵氏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河长;
4、分场级河道管理员由分场干部担任。
王宏军担任广河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管理员。
李伟担任小二道沟、卵石沟、方塘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管理员。
季国刚担任浅塘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管理员。
邢玉彬担任赵氏沟及其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管理员。
5、分场级河道保洁员分场干部担任。
刘欢负责广河沟及辖区渠道排水沟的保洁员。
胡红健负责小二道沟、卵石沟、方塘及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保洁员。
曹益瑞负责浅塘沟及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保洁员。
王溪涛负责赵氏沟及辖区内的渠道、排水沟的保洁员。
(二)河长职责
河长是河库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库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质达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1)场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的河库管理工作负监管主体责任。协助市级河长开展日常河库管理工作,督促分场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履职尽责。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制定河道管护制度,落实河道管护方案,明确河道管护标准,实现“一河一策”;落实河道管护人员,明确管护范围,做到“一河一人”。
(2)分场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段的河道管理负主体责任。
负责辖区内的河库清洁和绿化管理;负责辖区内的河库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乱侵占毁坏等行为的制止和上报工作。
(三)公示制度
在河库显著位置、重要水质监测点位等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开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姓名、职务、监督电话等内容。
我场重点设立公示牌具体如下:
河流名称 | 具体位置 | 公示牌设置数量 | 保洁员 | |
广河沟 | 广河沟闸旁 | 1 | 刘欢 | |
小二道沟 | 小二道沟闸旁 | 1 | 胡红建 | |
卵石沟 | 卵石沟闸旁 | 1 | 胡红建 | |
浅塘沟 | 浅塘沟闸旁 | 1 | 曹益瑞 | |
赵氏沟 | 赵氏沟闸旁 | 1 | 王溪涛 | |
合 计 | 5 |
(四)河长制办公室
我场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服务站,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本级河长及上级河长制办公室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拟订本地区实施河长制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各有关部门拟订本行业工作目标、统筹拟订本地区及各河长责任区综合工作目标,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监督考核工作、综合汇总考核结果;及时向场党委及辖区总河长、河长汇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河长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和反映问题。负责对河库管护人员、河管员、保洁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检查、任务督办、工作考核。
主要人员名单如下:
组内职务 | 姓 名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话 |
主 任 | 董长胜 | 水利服务站站长 | 13941541975 |
成 员 | 矫永和 | 村建办主任 | 13842545988 |
孙承军 | 土地办主任 | 15841588128 | |
曹贵山 | 农业科科长 | 13942529335 | |
于永乐 | 计财科科长 | 13942588165 |
五、工作职责
我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实行“市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水下岸上同步治理,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的原则。五四农场、各部门及分场工作职责如下:
1.水利服务站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不达标水功能区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和用途管制。
(3)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定重点跨界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保障枯水期主要河流生态基流,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4)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对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5)提出河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6)严格执行河道采砂、取土,有效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和破坏河道治理。
(7)按照河道主管机关提出的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强行清除。
(8)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江河库库水量联合调度管理。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9)强化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10)采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生态恢复、能力建设等综合保护措施,恢复稳定的水生生物链,生态廊道全线贯通,生态带格局基本形成。
(11)建立河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和人员,实行河库动态监管。
(12)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2.场绿化保洁公司
(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结合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2)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3)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制机制,彻底解决农村向河道弃置垃圾问题。
(4)依法查处水污染案件。
3.村建办
(1)积极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2)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4.土地办
(1)尽快完成国有河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依法依规逐步确定河库管理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属。
(2)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积极保护河库生态空间,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
(3)禁止围河库造田,未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围河库造田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得给予登记地籍。
5.农业科
(1)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意见,及时办理河库阻水林砍
伐手续。
(2)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河库管理范围内核
发林权证。
(3)推广板栗等经济林病虫害无害化防治技术,防止有毒
农药污染水源。
6.动监部门
严格禁止在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化养殖畜禽,全面推行规模化养殖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制度,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7.交通办
加强镇区道路管理,对易倾倒垃圾的路段要加强监督并及时清理,避免垃圾随雨水通过路基边沟流入河库。
8.公安部门
(1)严禁以各种名义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建筑物,损毁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水文监测、测量等公共设施,非法采砂、采矿,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上述问题开展清理整治。
(2)严厉打击涉河涉库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非法排污、捕捞、采砂、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河库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9.计财科
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单位、人员、设备及运行经费。
10.市发改局
负责推进重大河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
11.市卫计局
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2.分场
负责本辖区内所有不跨界河库塘的管护治理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具体步骤
1.场级河长、分场村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在2017年8月底前落实到位。2017年12月底前,公布场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流域河长,和场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名单。
2.建立河长会议制度。2017年9月开始,场级每年至少应分别召开一次总河长会议,召开一次河长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组织、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河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河长适时组织召开。
3.组建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8月底前完成河长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逐级报送市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前应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临时机构开展河长制工作。
(二)场级工作方案
2017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场级《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
(三)制定考核办法及工作制度
场级要根据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各相关部门意见统筹制定考核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1.考核办法。考核办法由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考核工作由河长(或委托同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河长制办公室应对各相关部门考核工作实施监督。
2.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主要包括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及报送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和工作督察制度等。
(四)编制实施方案
2018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牵头,根据《东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各相关部门意见及《考核办法》等统筹编制本辖区的《河长制实施方案》。
(五)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
2018年3月底前,场级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市负责制定重点跨乡河库的“一河一策”治理及保护方案,其它河库由五四农场制定。
(六)实施监督考核
1.推进阶段考核。2018年6月底前,由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村委会等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2.实施阶段考核。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按照相关要求和考核办法开展实施阶段考核。具体包括总河长对河长,河长对所负责水系的分场级河长、河管员、保洁员,河长制办公室对村委会、河管员、保洁员等考核内容。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各单位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二)统筹落实资金。五四农场将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养护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库治理及管理保护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稳定的河道管护投入机制。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分场必须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部门实际主动担当、尽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四)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五)加大监督宣传。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宣传河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社团、进村组、进农户。积极营造河库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库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