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科学施救,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协调各单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自救互救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东港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适用范围
凡在本镇辖区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员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本预案适用于日常及汛期突发事件发生时启动。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
发现或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时,孤山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需要,成立孤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是全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孙 迪 镇长
副指挥长:孔令开 党委副书记
宫明春 纪委书记
沈海波 副镇长
孔令开 副镇长
王重阳 副镇长
刘德秀 副镇长
沈海波 武装部长
邹 慧 组织委员
盖永坤 宣传委员
刘天文 综治委员
成 员: 曲金洪 村建办主任
王 震 市政所所长
曲 芳 政府办主任
高永成 财政所副所长
丛世斌 文教办负责人
刘昌喜 农业办主任
李晨光 企业办主任
代 玉 安监站站长
孙 波 民政办主任
孙雪年 孤山派出所
杜明义 自来水管理站
刘玉松 东港市第二医院
翟忠林 孤山中医院
赵霆乾 孤山红星医院
王 宇 东港市农电局孤山分局
姜 飞 东港市公安局孤山消防队
张志国 丹东市公安局大孤山经济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李国齐 大鹿岛村卫生院
任广敏 大鹿岛学校
姜 伟 大鹿岛边防派出所
李仕金 孤山敬老院
孙美柱 老年公寓
魏吉方 东港市第五中学
万春家 西街小学
姜美华 东街小学
赵 璐 移动公司东港市分公司孤山营业厅
李显明 联通公司东港市分公司孤山营业厅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镇村建办。
(二)主要职责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地质灾害发现(发生)地村、组:负责认真做好各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等日常监测、排查工作,确定1-2名地质灾害巡查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灾情发生时提供预定避灾地点,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村建办: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镇组织、宣传、综治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地质灾害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能力,做好舆情引导与管理工作。
政府办:负责镇政府各部门通讯协调及后勤、车辆等应急保障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筹集、拔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管。
市政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发生地抢险救灾工作、调用大型建筑机械参与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是抢、排险实施单位。
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基干民兵,预备役民兵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转移、救援危险地带群众,是抢、排险实施单位。
派出所:负责现场和灾区治安秩序,实施现场警戒,协同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是治安保卫主要实施单位。
交警大队:负责现场和灾区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必要时,可以在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民政办:负责组织灾民转移安置,组织人员查灾、核灾;筹集、储备、管理、分配方便食品、帐蓬、衣被、饮水、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救灾款物等,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农办:负责水情、汛情监测、通报降雨信息、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的巡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组织和指导修复受损水利设施。
企业办、安监站:负责地质灾害可能造成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环境污染危害;指导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文教办:负责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编制相关应急预案。
各医院、卫生院:负责迅速组织医疗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防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是医疗救护实施单位。
消防队:负责搜救被困人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对已经或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做好处置工作。
大鹿岛边防派出所:协同大鹿岛村做好地质灾害救援、治安保卫等工作。
供电局:负责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
自来水管理站:负责灾区用水管线的恢复和用水供应,加强饮用水卫生消毒,保障灾区饮水安全。
各通讯单位:负责组织恢复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通讯畅通。
各学校:加强防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预定避灾地点。
敬老院、老年公寓:负责保障院内人员日常及突发状态下的生产、生活,地质灾害发生时提供预定避灾地点。
五、灾情速报与信息处理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发现险情或灾情后,迅速向镇政府报告,内容应包含: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对应措施等。
六、应急响应
(一)联动抢险:灾情发生时,灾害发生地的干部、群众和灾点的企业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及本预案上述成员单位迅速联动,组成抢险队伍。
(二)转移安置:根据预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具体内容详见“两卡一表”),原则上投亲靠友、就近社区、村委会、学校、老年公寓、敬老院等,有序组织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
(三)搜索和救助:抢险队伍排除险情,救援被困人员、财产。
(四)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组抢救、转运和医疗伤员。
(五)社会治安:派出所、交警协助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
(六)宣传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七)迅速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命令。
七、后期处理
(一)经费和物资。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财政所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二)生产生活。灾情稳定后,指挥部督促灾区人民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三)灾情评估。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孤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