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各乡镇林业站(农业推广中心):
现将《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加强打击力度,有效保障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为迎接党的
十九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东港市林业局
2017年9月26日
抄报:丹东市林业局、东港市政府办。
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等破坏林地
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林区治安稳定,确保生态资源安全,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丹东市林业局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的林区形势,市林业局决定从2017年9月25日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林区管理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林业执法部门的重要作用,确保
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市林业局成立以姜树林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李国圣为副组长;办公室、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科、野保站、木材检查站、青山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丹东市森林公安局。
三、打击重点
林场、各乡、镇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集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重点打击处理一批非法采挖移植树木、滥砍盗伐林木、破坏林地资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 组织发动阶段(9月25日至9月30日)
林场、各乡、镇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动员部署,明确打击重点,加强巡护力度,广泛收集线索,力争此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 打击处理阶段(10月1日至12月15日)
针对前期摸排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执法力量,突出重点,依法开展涉林案件查处工作;对构成犯罪的涉林案件必须移交森林公安查处。
(三) 总结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的管理问题和防范漏洞,完善打击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的水平,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经营利用更加合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场、各乡、镇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须深刻认识到当前林区治安态势,坚决杜绝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消除为难情绪,怠倦情绪,把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上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市局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合理分配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林场、各乡、镇要通力合作,信息共享,对跨多个地区案件要及时上报市局,统一指挥打击行动,形成对全市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对于影响较大、情节恶劣的案件要及时联系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要责任到位,重点工作、重点区域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深入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