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开拓资金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景观建设,协调旅游业务以及风景区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对整个大孤山景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及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大孤山景区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人员调配工作。
(三)负责大孤山古建筑群的保护和管理,搞好旅游接待服务工作。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括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辽宁大孤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辽宁省大孤山文物管理处。
第二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似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商业服务业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收入总预算65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1万元,纳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554.44万元。2018年支出总预算644.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89.85万元,纳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554.4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5.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万元,和2017年相比较基本上无增减变化。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 | ||||||||||||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 ||||||||||||
部门名称: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97.71 | 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623.80 |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554.43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36.90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6.90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86.90 | ||||||||||
五、其他收入 | 二、住房保障支出 | 20.46 |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6 | |||||||||||
住房公积金 | 20.46 |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2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
本年收入合计 | 652.14 | 本年支出合计 | 644.28 | |||||||||
收 入 合 计 | 652.14 | 支 出 总 计 | 644.28 | |||||||||
附表2 | ||||||||||||
部门名称: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644.28 | 89.85 | 554.43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623.80 | 84.00 | 539.80 | ||||||||
216 | 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623.80 | 84.00 | 539.80 | |||||||
216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6.90 | 236.90 | |||||||
216 | 05 | 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86.90 | 84.00 | 302.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46 | 5.83 | 14.6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6 | 5.83 | 14.6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46 | 5.83 | 14.63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2 | 0.02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0.02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0.02 | |||||||
附表3附表3 | ||||||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 ||||||
部门名称: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合计 | 644.28 | 407.38 | 236.90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623.80 | 386.90 | 236.90 | ||
21605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623.80 | 386.90 | 236.90 | ||
216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36.90 | 236.90 | |||
2160599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386.90 | 386.9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46 | 20.4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46 | 20.4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0.46 | 20.4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2 | 0.02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0.0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2 | 0.02 | |||
附表4 | ||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部门名称:辽宁省大孤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金额 | |
“三公”经费合计 | 5.14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74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4 |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