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镇党委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马家店镇政府法定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马家店镇村委会主要职责: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3、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
4、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5、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
6、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失去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7、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
9、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
10、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11、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马家店镇村党总支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
2、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
3、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4、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5、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7、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涫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