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任务和职责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对本辖区内农药、肥料、苗木、果树、蚕业、农业转基因、生农业环境保护(含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负担、农机维修等领域实施监督管理,纠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辖区内植物检疫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联系电话:7108181
2017年11月17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