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经局加大农资经营主体安全检查力度
来源或作者:农经局  发布日期:2017/11/20 10:33:15  

近日,市农经局局长刘作仁、党委副书记蒋爱丽及办公室主任黄超在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于喜权的陪同下,对我市种植业生产主体及农资经营单位的农药安全使用和经营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检查中,局长刘作仁对强化全市农资市场监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一要加强源头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 经营单位仓储条件、防护措施、规章制度等一定要符合要求;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一定要到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定要科学合理;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一定要做好销售流向记录。二要加强农药废弃物回收宣传力度。农药安全关系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要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要求,采取鼓励措施加大农药废弃物回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