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农机〔2015〕139号文件和《丹东市农委、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丹东市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秋季在我市相关的水田乡镇继续实施该项目。通过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核查验收,全市水田深翻作业补助项目完成较好,共计完成水田深翻作业面积42655.95亩,按照辽农机〔2015〕139号文件规定,每亩补助30元,共补助资金1279678.5元。现予以公示。
东港市农村经济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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