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招标科、工程科、货物科、合同验收科、产权交易科。
办公室: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内对外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督促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拟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协调、完善各部门工作岗位责任制,负责信访、提案的归口管理以及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中心文秘工作;负责采购中心人事、党务工作;负责采购中心行政保障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的公共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7121299
招标科: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及产权交易类业务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编制、审核招标文件;负责采购信息拟定、发布工作;负责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放、行贿档案查询、财政备案等;安排开标时间、协助采购单位抽取评审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开评标会、准备评标会资料、发放评审费等;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督促签订采购合同等相关事宜;负责处理供应商质疑等事项;负责投标保证金、中标履约金缴纳和退还等相关工作;负责招投标档案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7550267
工程科:负责工程类采购项目开标前的各项组织实施和参与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参与制定工程类采购项目操作方案,编制、复核工程招标公告;负责论证、编制或审核工程类采购文件。主要包括:协调采购单位落实采购工作,负责采购项目的论证、技术要求的审核与修订,采购项目的工程量审核以及工程造价控制线编制、复核工作;编制或审核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负责协调和组织工程采购项目现场踏勘。主要包括:配合采购单位解释、澄清、答复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问题;协调采购单位组织潜在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实时跟踪项目合同履行情况,配合项目单位实施项目监督;负责协调、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核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报告并备案,主要包括:招标和非招标项目的竣工验收、合同履行及工程结算;负责采购中心工程相关领域(招标专家、工程项目、价格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供应商询问及相关质疑答复;完成采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7180549
货物科:负责货物类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采购方案和参与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制定采购项目操作方案;负责论证、编制货物类采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负责大型设备采购项目的论证、技术参数审核确认与修订及造价审核、控制线编制工作;拟订货物类评标方法和标准、编制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并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所需评审专家的专业和人数要求;协调采购单位、落实供应商采购工作和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采购的日常管理;负责采购中心供应站价格信息库的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供应商询问及相关质疑答复;参与合同验收科合同初稿技术部分的审核工作和采购验收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问题以及其他纠纷;完成采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7175726
合同验收科:负责草拟合同范本;负责组织招标项目的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负责审核非招标项目的审核;负责变更和补充合同的审核;负责组织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主要负责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考核;对货物类项目主要负责审核发票以及按照合同对设备型号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负责做好政府采购传递单的审核工作;负责验收工作后期登记工作;负责协助货物科审查各种物品价格是否合理;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询问及相关质疑答复;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7590055
产权交易科:负责对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依法公开进行运作、并且对产权交易过程进行审核,出具交易凭证;负责对产权交易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依法进行审核,并进行组织实施;负责承接财政局和国资办的国有资产交易材料;负责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媒体进行信息披露,征集意向受让方;负责接受咨询、登记、尽职调查;负责反馈征集结果,审核并确定意向受让方资格;负责组织实施交易(根据标的物具体情况采取拍卖、竞价、招投标等方式);负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负责办理产权交易资金结算,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负责跟相关单位合作协助进行产权交割;负责单位公租房日常管理,并按合同规定及时收缴水电费;负责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718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