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决议、报告、计划、总结、调研、汇报的起草;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建设、日常管理和车辆、食堂、会议室、办公设施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大型活动、公务接待的组织协调;各类文件的上传下达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保密、档案、爱委会、计生、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经济发展局(沿海办)
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预测和分析全区经济运行,负责全区经济指标统计、科技管理、企业融资、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升级改造、技术创新、管理经营等成长性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各相关部门落实上级沿海办下达的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财政审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经相关法规和政策,编制年度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项目建设中土地出让金等资金筹措、缴纳;协调财政、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办理相关扶持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以及管委会及内设机构的日常财务工作;组织和监督预算执行,组织调度全区税收收入;组织协调开发区融资及使用工作;调度落实区财政返还优惠政策的执行以及对上争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发区建设工程审计及管委会交办的其它项目审计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土地城建局
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规划和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年度全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区土地和待建地块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区土地征用相关手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编制全区土地规划和建设规划相关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立项、实施和管理,组织招投标工作,编制工程预决算报告;配合市城建局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5)招商一局(再生资源园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项目服务和经济指标综合等工作;负责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再生资源产业集群建设、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协调区内有关部门抓好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服务、企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园区沙盘的清扫和管理;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决议、报告、计划、总结、调研、汇报和领导讲话的起草;抓好机关、企业党组织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党务公开、党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全区纪检、组织、宣传、综治、信访、统战、共青团、妇联、老干部、双拥、老龄、民宗、司法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机关和企业党建文化建设;负责网站和电子屏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市委办、人大和政协各办交办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7)项目促进局
负责制定、下达全区年度招商引资(含外资、外贸)任务指标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汇总、综合、信息和统计报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登记、签约和档案管理;负责重点考核和各级领导包扶项目的调度、上报;负责制定和完善招商项目推进责任制和流程表,调度和协调招商项目从洽谈、开工到竣工投产整个流程各种手续办理进度,汇总并按月通报各责任部门所承担的项目推进工作完成情况;按时完成本部门承担的项目推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项目谋划、包装和推介等基础性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8)企业服务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物流集聚区等方面工作;负责企业日常性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办理企业防雷、安监、水利等手续;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9)资产经营管理局
负责全区公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做出增值和收益情况分析报告;负责全区建设领域动迁补偿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0)招商二局(环境保护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负责制定全区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和编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审批工作;负责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和验收工作;负责完成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工作;协助市环保局做好区内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监察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招商三局(招商局)
编制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安排方案;负责全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是新材料、装备制造、医药化工、商贸服务、机械加工、电子、地产开发等产业招商;负责各级政府和开发区开展的各类招商活动的策划方案、项目对接、客户联系、筹备组织、洽谈落实等;完成项目谋划、包装和推介等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2)招商四局(园区建设办公室)
负责易成物流园等专业园区的规划设计、主题招商、园区开发和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园区建设的汇总、综合、信息、报表工作;完成项目谋划、包装和推介等基础性工作任务;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3)公用事业处
负责编制全区市政、园林维修维护工作年度计划以及年度预决算;负责建成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建成区内道路、给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建成区新建市政设施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城市管理;负责区内市政设施改造的审批、收费及管理;负责管理市政维修队、指导、监督和考核园林、环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供电、公用设施维护、园林养护和卫生管理;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4)总工会
负责全区工会系统工作;按照上级工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好基层工会组建、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规范劳动用工监督检查、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推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职工服务帮扶体系建设等项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按时完成交办的项目推进工作;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