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为东港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正处级,设主任职数1名,由东港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设常务副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副主任职数3名(副处级)。
下设6个正科级机构:
1.行政综合办公室
2.党群工作部(挂纪工委牌子)
3.财政局
4.建设局
5.经济发展局(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6.招商局(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牌子)
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8个:
1.东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孤山中队
2.大孤山经济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3.大孤山经济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大孤山经济区会计核算中心)
4.大孤山经济区投资审核中心(大孤山经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大孤山经济区采购中心、大孤山经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5.大孤山经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6.大孤山经济区招商代理服务中心
7.大孤山经济区公共事业处(大孤山经济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8.大孤山经济区企业服务中心(园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