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要求,东港市交通局设8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及干部职工教育管理;负责干部纪律教育、廉政建设、案件查办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调配、奖惩;负责企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定、人才交流;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审定;负责老龄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上解工作;负责全系统侨务、对台、民兵、统战以及妇女、共青团、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全系统文体活动组织工作。
办公电话:7124730
2、行政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字材料综合、信息、文秘、机要、档案管理工作;承担保密、信访、督察督办、综合调研等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史志编写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查办与反馈;负责党政等大型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局义务劳动、卫生、绿化等日常事务;负责机关车辆管理、机关房产管理、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扶贫等工作。
办公电话:7122102 传真:7122102
3、财务审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审计的法规、政策,审查、汇总、编报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预、决算;编制下达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利税计划,检查和监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各项费用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情况;负责局属企业资产评估、资产保值增值;负责行业财务审计和财经纪律检查;负责局机关及其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7123849
4、计划科
负责调研、论证、编制全市公路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县、乡公路修建计划、立项申请,并监督、检查计划和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交通行业技术发行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收费管理和统计分析,编制交通年鉴工作;指导交通建设招投标工作;承担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方面的职责。
办公电话:7125635
5、安全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安排部署;负责制定、实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检查、指导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防火、防爆、防毒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交通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组织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交通系统各类安全生产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办公电话:7175310
6、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
贯彻落实交通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交通行业法制工作以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协调及起草、报批和报告;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行政执法业务管理、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执法过错追究;负责执法投诉与举报的处理和协调;负责交通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审核本局所辖执法单位对重大的行政违法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负责交通执法证件、装备的管理、交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道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执法统计报表工作。代表本局实施行政认可和行政审批服务职能。
办公电话:7122102
7、企业管理科
负责指导交通专业企业深化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指导交通专业企业生产目标、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经济活动分析及领导班子奖惩兑现;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立项和审定;负责企业统计、能源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7170365
8、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受理项目监督申请,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行情况;负责依法查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实施工程材料产品和实体质量监督抽检;负责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办公电话:7170365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东港市交通局行政编制总数14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书记兼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11名。党办正、副主任2名;行政办正副主任2名,财务审计科科长1名;计划科科长1名;安全科科长1名;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1名;企业管理科1名;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科正、副科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