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7145012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调度车辆、工作接待、文电、机要、电子政务、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会务、信息、信访、综合治理、机关安全、共青团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支部组织工作,协助完成支部纪检工作。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组织、纪检、综合治理、服务质量、人大测评、政协评议、安全生产、保密、政务公开、机关党建、信访、统战、公共节能、档案、荣获奖励、软环境建设的业务考核任务。
负责车辆管理。重点搞好车辆维护维修、油料管理、车辆保管及运行安全,保证车辆正常使用。
(二)综合科(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电话:7145012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与计划编制、体制改革、经济信息及材料综合工作;承办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业务、重点专项的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综合处、发展规划处和体改办公室等处室工作。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电话:7145014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管理;负责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核发放《竣工验收证书》;负责申报或审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计划;安排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重点项目;引导民间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投资方向;参与协调和拟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措施及政策;参与组织编制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法制宣传的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投资处等处室业务。
(四)农村经济科(市沿江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东港市农村经济监测站) 电话:7145015
负责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及小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和申报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政策;编制扶助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衔接平衡农业、农机、林业、畜牧、渔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
承担市沿江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协助农业区划办公室完成农业区划工作。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四城联创(国家园林城市)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农经处、地区处、气候处、农业区划办、沿海办、农村经济监测站等处室业务。
(五)工贸经济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市第三产业办公室) 电话:7145013
负责全市工业、交通、第三产业、内外贸计划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交通、商贸基本建设项目及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和申报等工作;承办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审核下达交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诚信工作的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工业(服务业)、经贸、交通、财金、外资、信用等处室业务。
(六)社会事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 电话:7145016
负责全市社会发展、高技术产业、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及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审批社会发展建设计划,负责社会事业和科技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申报和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协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负责支部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宣传、双拥工作、四城联创(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就业、高技术产业、国防动员经济办、文化产业处等处室业务。
(七)环资科(风电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7592885
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生态)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年度计划;
安排全市重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提出资源开发、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组织协调循环经济促进工作及绿色援助计划项目的实施。监测全市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定全市能源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负责规划大中型能源项目布局和建设,及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核下达政府能源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履行政府能源管理和对外合作职能;承担有关环资、能源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和申报工作。
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责任状确定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负责完成市目标管理考评中四城联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业务考核任务。
——对应省市环资、能源等处室业务。
(八)稽察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7113092
负责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国家、省、市等发改委对本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稽察工作;负责对使用国家、省、市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稽察工作。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各部门招投标活动,并依法对重点建设项目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对审批、核准的项目依开展招投标核准;负责组建和管理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负责组建和管理东港市招投标监管网;负责制定全市招标投标地方配套法规和政策文件。
——对应省市重大项目稽察办、招投标办、政策法规等处室业务。
(九)项目科(东港市“振兴丹东、东港先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7145011
负责市大项目办公室业务;承担项目综合、项目推进、项目宣传和信息发布等项工作;协调工贸、投资、农经、社会事业、综合科与大项目相关业务;研究提出全市大项目建设政策与推进措施;督促、协调大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检查考核项目执行情况;建立项目库,搞好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四大班子领导交办的项目建设会议汇报材料。
——对应省市振兴办等处室业务。
(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电话:7149129
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的规范和管理;依法收缴、返退和使用好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制定本地区墙改及新型墙体材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墙改工作及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
——对应省市墙改办等处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