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洋与渔业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承担信息、国家安全、保密、信访、共青团、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培训;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与机构编制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对外宣传、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办工作。
(二)渔业科
组织拟订全市渔业产业的政策、规划、计划与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教育规划和政策;提出渔业产业化经营、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渔业生产化经营、渔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水产养殖业、捕捞业和加工业发展;负责水产苗种监督管理;承担渔业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组织渔民从业技能和渔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三)海洋科
编制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围填海计划及海岛保护规划;承担海域使用项目的审核、监督管理及海域使用登记,核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承担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与管理;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研发、应用;扶着全市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编制海洋专项环境信息;核准海洋工作项目建设、审核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渔业水域环境监督管理、质量评价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四)法制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海洋与渔业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海洋与渔业执法检查机构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制定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海洋与渔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海洋与渔业的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处理重大权益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划定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负责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工作。
(五)经济管理科
负责直属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管理,监督其年度计划的实施;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财务政策调研,提出海洋渔业资金投向和分配意见;对直属单位财务业务和人员实施指导、培训;负责管理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编制年报;负责组织协调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