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研究拟订东港市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并监督落实;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考核、电文、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信息、调研、保密、信访、安全、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讲话起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东港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编制及劳动工资、人事、 医保等相关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
拟定东港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市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普法骨干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工作;指导“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承担依法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监督管理各基层司法所工作;监督管理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对全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执业初审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拟定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检查、考核东港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指导监督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增加:审前社会调查,监督和管理全市矫正工作)
(五)、律师公证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监督管理我市的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活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指导律师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违法行为,负责公证员任职资格报批的初审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负责人、公证人员年度考核。
东港市法律援助中心:
职能、任务和职责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规定;拟定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受理法律援助事务;接待来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