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担负着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四项基本职能,工作目标是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城乡人民生活服务。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中的分区详细规划和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和乡镇按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负责城市道路、下水、桥梁、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城市各种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市声的管理,搞好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城市房地产的综合开发。
(五)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管理,维护城市正常的环境秩序。
(六)负责城市的绿化、美化,搞好城市公园、雕塑及娱乐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对城市供水、供热等公用服务事业单位的管理,确保人民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
(八)负责全市城乡房屋产权管理。
(九)负责局所属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